
新湖南客戶端9月22日訊(通訊員 吳麗紅)近日,東安縣人民法院通過懸賞公告的方式,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,執結一起借款糾紛案件。
孫某與楊某系同學。楊某因投資需要資金周轉,于2014年6月向孫某借款2萬元,2014年8月向孫某借款1.5萬元。借款到期后,楊某拒不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,孫某訴至法院。經調解,孫某同意楊某2019年12月31日前歸還借款2萬元,2020年3月31日前歸還借款本金1.5萬元。然而,還款期限屆滿后,楊某仍未按調解書約定履行還款義務。孫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執行人員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。但被執行人楊某拒不報告財產,也不履行義務,玩起了失蹤。執行人員多次上門都撲空,手機也總是處于停機狀態,無法聯系。經調查,被執行人名下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,該案一時陷入僵局。
2020年8月26日,東安法院發布了一則執行懸賞公告,公開被執行人楊某的照片、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住址所在地等信息,并向廣大群眾承諾:凡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線索和有效地址的,將按照有關標準獎勵。該公告在微信朋友圈內引發強烈反響,被群眾廣泛轉發。
公告發布不久,經知情人提供線索,被執行人楊某也實在承受不住來自家人和社會的輿論壓力,現身聯系執行人員,主動償還了申請執行人的借款3.5萬元。
本案的執行,充分利用了社會力量,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,提高執行效率,強化執行效果,為破解被執行人財產線索難尋、人難找的問題提供新的途徑。今后,東安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,讓“老賴”無處遁形。在此,也提醒廣大“老賴”們:天網恢恢,及早還錢!
責編:張鈺茜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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